詳細行法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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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部/官位

官品/其他註解

陞官圖備註

官位其他資料

100

出身

 

 

 

101

蔭生

 

 

蔭生是指文臣京官四品以上,外宮三品以上,武臣二品以上,可送一子入監讀書,或遇慶典恩准給予的,稱「恩蔭」,或「蔭生」。

102

軍功

 

 

功生是指諸生有軍功二等者准入國子監爲監生,又稱爲「 功貢」。

103

貢生

 

原為功副貢,疑為恩貢之誤。

那些在鄉試中落第但也顯示出較高造詣的人將授予貢生頭銜,並回到家鄉充任地方社會的領袖或教師,等待下一次科試。

104

恩賞

 

 

恩科是指在正科之外,遇皇帝即位或皇室慶典加試一次科舉考試,錄取者可以任官,稱「恩科」。

107

筆帖式

 滿員

 

請參考「各部院」。

110

生員

 

 

童生參加童試,通過以後稱為「生員」,又名「庠生」,俗稱「秀才」。有了這個頭銜,便可獲接納進士紳階層,但他們還只是「低紳」。秀才地位比老百姓高出一等,見了知縣、可以不下跪,官府也不能隨便對其動用刑法。

生員成為府、州、縣學的學生,他們從省署獲取廩膳津貼,供自己準備更高級的科試。當地士紳還向他們提供前往省府參加下一輪鄉試的盤纏。

111

監生

 

 

國子監直接收錄的學生。

112

官學生

 正途 

 

官生,京官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文臣外官三品、武臣二品以上之子、孫、曾孫,及胞兄弟侄應鄉試者爲官生,其試卷名爲官卷,不占民額。

115

童生

 

 

明清時科舉考試的第一步為童試,是預備性考試,考生無論年齡大小皆稱「儒童」或「童生」。要獲得參加童試的資格,考生必須出具一份由一名士紳提供的擔保,證明其出身和品行。

童試每三年舉行兩次,每次分省、州、縣級考三場,由學院、州、縣長官主考。童試要求考生寫兩篇題目出自「四書」的「八股文」和一首十二行的五言格律詩。

300

各館騰錄

 

 

負責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

400

軍功

 

 

 

405

藍翎

 

 

藍翎為皇室侍衛官的一種。

500

京察

 

 

清代官吏的考核,對京官實行「京察」,對外官實行「大計」。京察於子、卯、午、酉年進行,「大計」於寅、巳、申、亥年進行。京察分稱職、勤職、供職三等,大計則由藩、臬、道、府考核,督撫核實,注考造冊,報呈吏部。劣者劾之以法。

502

編檢

 

在圖中未知從何而來。

 

600

大考

 

 

 

601

六品以上

 

翰林院編修(七品)有可能作大考,但圖中只有六品以上格。估計可作一樣行法。

 

602

編檢

 

在圖中未知從何而來。

 

700

大計

 

 

請參考「京察」。

800

處分

 

 

 

801

休致

 

贓原品休致,捐復亦准。

 

802

交部

 

良柔可抵銷贓。

 

803

革留

 

良柔不罰俸不可抵銷贓。

 

804

嚴議

 

功良不罰俸不可抵銷贓。

 

805

軍臺

 

長戍可選加倍贖罪復任。

 

900

督院

 

 

清朝地方總督是常設的地方長官,「掌釐治軍民,綜制文武,察舉官吏,修飭封疆」,當時人稱作封疆大吏。乾隆時共設直隸、兩江、湖廣、兩廣、閩淅、四川、雲貴、陝甘八個地方總督。直隸、四川總督管轄一省,兩江總督管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其餘管轄兩省。

1000

撫院

 

 

巡撫職權與總督略同,惟地位低於總督。清制,除四川、直隸不設巡撫外,每省一員。巡撫是實際上的省級最高長官,無總督的省分,更是獨當一面。

1100

漕院

 

 

專務總督,漕運總督開漕准安府,管山東等八省漕政。

1200

河院

 

 

專務總督,河道總督,初設一人,綜理黃河、准河、永定河的堤防疏濬工程。後設三人,江南稱南河,由漕運總督兼領;直隸稱北河,由直隸總督兼領;山東、河南稱東河,設專任,稱河東河道總督。清朝官吏視河道總督為肥缺。

1300

鹽院

 

 

 

1303

運同

從四

原本才,功缺,估計為簡府和加級。

 

1304

運副

從五

原為功河國知,估計應為功河同知。

 

1400

布政司

 

 

清朝本部十八省。各省設布政司、按察司和提督學道。

布政司設布政使,主管一省財賦和民事,別稱藩臺、藩司、方伯。

1500

按察司

 

 

按察司設按察使,主管一省司法和監察,別稱臬臺、臬司、廉訪。

1501

按察使

正三

原為才常政,應為才常正。

 

1600

各道

 

 

省和府之間,有道員衙門。道員是布、按二司的佐官,有守道和巡道之分。布政司左右參政、參議,駐守在一定地方,叫守道;按察司副使、僉事分巡地方,叫巡道。乾隆時撤裁參政、參議、副使、僉事等銜,從此,道員由臨時性差遣變為實際上的一級官員。道員或通轄全省地方,或分轄三、四府州,常與藩、臬並論,又稱道臺。

1800

京府

 

 

請參考「外府」。

1803

治中

正五

 

順天府府尹的一個屬官,是專門管理會試和順天鄉試的膳食和刷卷等事的。

1808

崇文門副使

未入

 

請參考「縣」大使。

1900

外府

 

 

省下有府、縣兩級。知府主管一府之政令。知府的副職有同知、通判,分管督糧、清軍、捕盜、水利等事。

1909

大使

從九

 

請參考「縣」大使。

2000

直隸廳

 

 

在省之下,有些地方稱州或廳,但州、廳並不成為一級,「或直隸如府,或分治如縣」。

2100

直隸州

 

 

請參考「直隸廳」。

2200

 

 

請參考「直隸廳」。

2205

大使

未入

 

請參考「縣」大使。

2300

 

 

知縣主管一縣之政令。知縣徵集稅收、審斷訟獄、維持地方的安定秩序,故稱作「父母官」,因為他直接與老百姓打交道,且理應照看他們。

知縣的副職有縣丞、主簿,分掌錢糧、戶籍、徵稅、巡捕、河防等事。此外,還設醫學、陰陽學、僧道、倉庫、河泊等各種官吏。

2301

京縣

正六

如不能去同考,可去大計。

 

2302

煩縣

正七

如不能去同考,可去大計。

 

2303

簡縣

正七

如不能去同考,可去大計。

 

2304

揀發知縣

正七

如不能去同考,可去大計。

 

2307

巡檢

從九

 

巡檢司,設於關津要害之處,有巡檢、副巡檢,負責緝捕盜賊,盤詰奸偽。

2309

大使

未入

 

稅課司( ),設大使、副使,主管稅收。

2310

驛丞

未入

 

驛,設驛丞,負責郵傳迎送之事。

2400

各部院

 

 

 

2402

七品筆帖式

正七

 

筆帖式,滿語是文書官的意思,專供筆札,以滿、蒙、漢旗人擔任(各院寺皆設)。

2406

各部司務

正七

 

六部設司務為首領官,負責部內庶務。

2600

兵馬司

 

 

在京師中、東、西、南、北五城設兵馬司,各設指揮、副指揮等官。各城察院和兵馬司,分管本城區的治安。

2700

殿試

 

 

科舉考試第四步稱為「廷試」或「殿試」。會試之後(一般在農曆四月)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由大學士、尚書、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翰林學士、詹事等擔任讀卷官,以禮部尚書、侍郎任提調,由御史監試。殿試只考一場,考生寫一篇千餘字的時務策,要求考生當場交卷,彌封後送讀卷官審閱。

2701

狀元

學生

連中三元(解元,會元,狀元)倍賀

殿試並不淘汰,參加殿試的貢士均能獲取進士資格。殿試考中稱「甲榜」,也叫「甲科」。出榜分為三甲:一甲賜進士及第,只有三名,為狀元(又稱殿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狀元一般授翰林院修撰,榜眼和探花一般授翰林院編修。

二甲賜進士出身若干名,其第一名為傳臚。三甲賜同進士出身若干名。二、三甲的進士可以參加翰林院庶吉士的考試,叫「館選」。考取後稱「庶吉士」,學習三年然後補授重要官職。館選未考取的進士可能被授予給事中、御史、六部主事以及諸府推官、知州、知縣、等官。

凡是通過乙榜中舉人,又通過甲榜中進士而做官的人,叫做「兩榜出身」。一身兼有「解元」、「會元」、「狀元」的,叫做「連中三元」。在科名中,榮譽最高的要算是狀元,故中狀元者號為「大魁天下」。

2702

榜眼

學生

 

請參考「狀元」。

2703

探花

學生

 

請參考「狀元」。

2704

傳臚

學生

 

請參考「狀元」。

2705

二甲

學生

 

請參考「狀元」。

2706

三甲

學生

 

請參考「狀元」。

2800

會試

 

 

科舉考試第三步稱為「會試」,是中央級的考試。在鄉試後的第二年,即丑、辰、未、戌年之春季農曆二月在京城舉行,故又稱為「春闈」或「禮闈」。

會試也考三場:第一場考生寫四篇有關歷史題材的文章–三篇闡述和一篇評論;第二場四篇考經義的文章和一首五言律詩;第三場則寫一篇政治論文 -- 策論。

2801

總裁

 

 

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從翰林和教官中任命主考二人,同考八人負責。明中葉後,正主考由翰林出身的大學士擔任,副主考由翰林院或詹事府的長官擔任。同考官增加到二十人,其中翰林十二人,科、部官各四人。

提調官二人由禮部遺員擔任。監試官二人由監察御史擔任。

2804

會元

學生

 

參加會試的是全國各地的舉人。錄取的名額沒有定制,由皇帝臨時決定。會試錄取後被稱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當時會試還有副榜,凡上副榜的舉人,不算正式錄取,但大多數可授予學校教官。

2900

鄉試

 

 

科舉考試第二步稱為「鄉試」,是省一級的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叫「大比」,一般在子、卯、午、酉年舉行,因為考期定在農曆八月,故又稱「秋闈」。

鄉試為期三天,第一場寫三篇題目出自「四書」的文章和一首十六行的五言詩。第二場五篇題目出自「五經」的文章。第三場五篇有關政務的文章。

2901

主考

 

 

每場鄉試設主考二人,同考四人,統稱為「內簾官」。考官一般由皇帝臨時任命,多由進士出身的京宮和教官擔任,主考多是翰林出身。

提調官多在布政司或京府抽出一名司官擔任,負責行政和總務工作。為保證考試「至公」,按察司或都察院派兩名詞官或御史擔任監試官。提調官和監試官統稱為「外簾官」。外簾官不得侵奪考官的權力,不得干預考官判卷錄取工作。

2904

解元

學生

 

鄉試通過者稱為「舉人」。鄉試中舉稱「乙榜」,也叫「乙科」。第一名叫「解元」,「解」,發送也,意思是說由地方考取了將發送到京城去參加「會試」,「元」是第一。第二名叫「亞元」。第三、四、五名叫「經魁」。第六名叫「亞魁」。其餘稱「文魁」。

考中了「舉人」,不僅可以進京參加全國性的「會試」,即使「會試」未能考中「進士」,也具備了做官資格。這些幸運者成為「高紳」成員。舉人由省衙提供川資以參加北京舉行的會試。

2905

經魁

學生

 

請參考「解元」

2906

舉人

學生

 

請參考「解元」

2907

副榜

學生

 

請參考「拔貢」

3000

學院

 

 

儒學,府設教授,訓導,州設學正、訓導,縣設教諭、訓導,主管教誨生員( 學生 )。

3001

學政

 

 

學政,每省一人,主管一省教育。學政地位低於巡撫,排在布、按之前,由進士出身的侍郎、各寺堂官、翰林、科道及部屬等官選任,各帶原品銜,三年任期。

3006

拔貢

學生

 

貢生分歲、恩、拔、副、優 " 五貢。

歲貢是正規生,有定額,清初定府學每年貢一名,州學三年貢二名,縣學二年貢一名;

恩貢,凡遇皇室慶典,根據府、州、縣學歲貢常額,本年加貢一次,稱「恩貢」,亦稱「恩生」;

拔貢,清制定六年一次(後改爲十二年一次),府學二名,州縣學一名,由各省學政考試合格送入京師,稱爲「拔貢」;

副貢是鄉試列入備取副榜的,可以直接入國子監讀書;

優貢,清制定每三年由各省學政從儒學中考選一次,每次選數名送中央。

「五貢」都算正途出身,均爲貢入國子監的生員。貢生經朝考合格,可以按京官、知縣或學官,分別任用。

3007

優貢

學生

 

請參考「拔貢」。

3008

恩貢

學生

 

請參考「拔貢」。

3009

歲貢

學生

 

請參考「拔貢」。

3010

廩生

學生

 

生員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廪生」,由國家按月發給伙食補助費;其次稱「增生」,不供給伙食補助費。「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初進學的附學生員。

3011

增生

學生

 

請參考「廪生」。

3100

國子監

 

 

國子監是最高學府,設祭酒、司業等正官。

3200

欽天監

 

 

欽天監主管天文曆法,設監正、監副及各種專業人員。

3300

太醫院

 

 

太醫院主管醫療之事,設院使、院判、御醫等官。

3500

兼銜

 

 

 

3501

大學士管部

 

原為贓免,理解為贓不行。

 

3504

國史館提調篡修

 

 

翰林院內的國史館為每一個皇帝編撰一部實錄,但它只在當朝皇帝駕崩後才公開。國史館還收集資料,為撰寫皇帝、皇后、貴族、官吏和學者的傳記準備素材。

3600

吏部

 

 

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長官是尚書,副職是侍郎,同稱正官或堂上官。司又稱清吏司,郎中、員外郎、主事為司官,也稱屬官。六部之官為複職,即有一漢員,必有一滿員。一般說來,司官掌印為滿員,辦事為漢員。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機構,下設文選、驗封、稽勛、考功四司。

3603

右侍郎

正二

原為才總,應為才總督。

 

3700

戶部

 

 

戶部是管理土田、戶口及國家財政的機構,按省區分設十四司,各司又分民、度支、金、倉四科。

3800

禮部

 

 

禮部是主管禮儀教化的機構,下設儀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

禮儀包括宮廷典禮、國家祀典、官樣服飾、婚喪禮典等;還包括了進貢事務、教育,以及童試、鄉試和會試等各級科舉考試的管理。

僧錄司掌管天下佛教徒,道錄司掌管天下道教徒,隸於禮部。

3807

樂部

 

 

乾隆時,六部之外,又增設樂部。樂部管理大祭祀、大朝會演樂及審定樂器音律。設典樂大臣。統領神樂署、和聲署、什幫處。

和聲署主管樂舞,設奉鑾、左右韶舞、左右司樂等伶官。

3900

兵部

 

 

兵部是主管軍政和武職官考核任免的機構,下設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司。

另外,兵部控制了官方的通訊聯絡。該部豢養馬匹,供應遍佈全國各處的驛站官員使用;驛卒在京城和各省之間往返傳送文書。

4000

刑部

 

 

刑部管理法律事務,包括刑罰、赦免和沒收家產等事宜,並與都察院和大理寺會審各省臬司上呈的死刑案件。按省分設十八司。

4100

工部

 

 

工部統管公共建築的建造和修繕,購置和出售政府的產業,保養京城的街道和溝渠。修葺河堰、堤壩和灌溉系統是它職責的一個重要部分。下設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司。

4104

郎中

正五

官品應為正五。

 

4200

理藩院

 

 

理藩院是清朝管理內外蒙古、青海蒙古、西藏、新疆各少數民族事務的機構。初名蒙古衙門。後改稱理藩院,定與六部同等,列銜工部之後。設尚書及左右侍郎,均為滿員。又有額外侍郎一人,由蒙古人充任。下設旗籍、王會、典屬、柔遠、徠遠、理問六司,分管部界、封爵、設官、戶口、耕牧、賦稅、兵刑、交通、會盟、朝貢、貿易等事。此外,理藩院還掌管一部分外交事務,最重要的是處理中俄交涉事宜。

4300

都察院

 

 

都察院是最高監察機構,設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都御史與六部尚書地位相同,合稱「七卿」。都察院按省區分為十五道,每道設掌印御史和一般御史。分管稽核各省刑名案件。

都察院對司法有監察之權,重大刑獄往往由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三法司會審。

又設宗室御史處、稽察內務府御史處、分別監察宗人府和內務府的事務。

4301

左都御史

從一

 

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均為複職。其中左職為堂上官,主管都察院事務;右職為總督、巡撫的兼銜。

都御史在朝可以監察中央各官署;出使地方,有巡按、清軍、提督學道、巡鹽、茶馬、監軍等職務。其中巡按御史是代天子巡視地方,有考察、彈劾地方各級官長的權力,重要的情況奏請皇帝裁斷,一般的事情可以自行處理。

4304

巡街御史

從五

 

清朝在京師中、東、西、南、北五城各設有一個察院,其長官稱巡城御史,由給事中、御史中簡派,一年一更替。各城察院和兵馬司,分管本城區的治安。

4400

六科給事中

 

 

六科是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的簡稱。清朝將六科併入都察院。六科設掌印給事中和給事中,均為複職。六科的職責是掌發科抄,即各科每日派一名給事中赴內閣領取批覆的本章,按內容分抄有關衙門承辦。

4401

給事中

正五

 

給事中掌侍從、規諌、補闕、拾遺、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地位高於御史,為御史升轉之途。

4600

通政司

 

 

通政使司掌管受理內外章疏,收納來自外省的日常奏摺(本章),而且有權啟封本章以勘對驛卒是否耽誤了傳遞時間,並檢查其行文格式和措辭是否合乎規範。

通政使司設通政使、左右通政、左右參議等正官。七卿加上大理寺卿、通政使,合稱「九卿」。

4700

大理寺

 

 

大理寺是負責複審平反刑獄的機構。刑部審理的案件,要經過大理寺複審。大理寺的正官有卿、少卿、寺丞。首領官是司務。下分左、右二寺,各設寺正、寺副、評事等宮。

4800

太常寺

 

 

太常寺主管祭祖禮樂。

4900

太僕寺

 

 

太僕寺是主管馬政的機構,設卿、少卿、寺丞等正官。

5000

光祿寺

 

 

光祿寺主管祭享、宴筵和宮廷飲食,定規格,稽經費。

5100

鴻臚寺

 

 

鴻臚寺主管朝會、賓客禮儀、吉凶禮儀、傳贊之事。

5200

品級考

 

 

文武官員的品秩統一為九品正從十八級。九品之外,稱未入流。

除品級外,文武官遇覃恩又有封階。文官十八階,一至十階稱某某大夫,十一至十八階稱某某郎。

5300

殿閣

 

 

請參考「內閣」。

5400

內廷

 

 

 

5401

經筵講官

 

 

經筵講官掌進讀講章,敷陳訓典,對皇帝決策頗有影響。

5402

南書房

 

原文:功子少傅,吏尚加銜行少保。 意思似乎是如原本是吏部尚書,功行往少保。

清聖祖親政後,在宮內設南書房,選翰林官入內當值,擬寫諭旨。

5403

上書房

 

 

 

5404

軍機處

 

 

清世宗設軍機處。軍機處本是秉承皇帝意旨指示軍事機宜的機構。設軍機大臣和軍機章京,均為兼職。軍機大臣的全稱叫「軍機處行走」,或「軍機大臣上行走」,初入軍機處或資歷淺的則稱「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行走是入值辦事的意思。軍機大臣由皇帝從滿、漢大學士和各部、院、寺長官中特簡,或由軍機章京升任。軍機處總的職責是「掌軍國大政,以贊機務」。自軍機處設置後,皇帝對中央及地方機構或官吏有所指示,都由軍機處起草諭旨,皇帝閱定後,可以公開宣示的交內閣頒發,稱作明發;機密的或個別諭行的由軍機處封寄,稱作廷寄。

5500

世爵

 

 

請參考「封典」。

5600

宮銜

 

宮銜非正途亦能協辦。

 

5603

太保

正一

原為才一德,應為才一位。

 

5700

宗人府

 

 

宗人府主管皇室屬籍,爵祿及纂修玉牒( 皇室宗譜 )。貴族宗室犯罪,由宗人府審理定罪。

5704

主事

正六

原缺官品,應為正六。

 

5800

內閣

 

 

明朝廢丞相後,內閣為幫助皇帝處理政事的部門。設大學士、協辦大學士、學士,俱滿、漢分授。大學士冠以殿閣之名。清初有四殿( 中和殿、保和殿、文華殿、武英殿 )二閣( 文淵閣、東閣 ),乾隆時去掉中和殿,增設體仁閣,為三殿三閣。六部百司題奏上呈後,內閣根據皇帝的指示草擬批文。因擬稿用墨筆寫在小票上,故稱票擬。內閣票擬要嚴格按照皇帝意志去做,經皇帝批示後才能下發。他們也不能直接向六部衙門和外省督撫發號施令,所以內閣權力遠遠比不上前代的丞相。

內閣大學士為皇帝起草諭旨、敕令和詔書,並協助他作高層決策。由於他們控制了奏摺的呈遞渠道,並能在將奏摺呈給皇帝之前對其作出評判,所以便有了影響皇帝決策的權力。

按規定,只有已獲「進士」功名的人才能被委命為大學士。

5808

中書

從七

原為柔會同考一位,應為柔會同考。

 

6000

封典

 

 

功臣封爵共九等: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都尉、恩都尉。

6001

王爵

 

封典官品不變,跟隨之前的官品。

 

6100

捐班候補

 

 

 

6108

候補京官

 

這格不知道是什麼。

 

6109

候補外官

 

這格不知道是什麼。

 

6110

候補佐總

 

這格不知道是什麼。

 

6200

外員內調降用

 

全色無封典(原圖內調位無官品,作德之官品計)。

 

6201

巡撫內調

正三

穿花不復任可作軍功。

 

6202

布政內調

正三

穿花不復任可作軍功。

 

6203

按察內調

正四

穿花不復任可作軍功。

 

6300

翰林院

 

 

翰林院是主管制誥、修史、文翰之事的機構。設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五經〉博士、典籍、侍書、待詔等官。又有史宮修撰、編修、檢討及庶吉士。翰林官品秩不高,但地位不低。內閣成員一般都是翰林出身。

翰林院和詹事府的官員常不全設,往往互兼,均受內閣提調。

6302

掌院學士

 

 

翰林院設兩個掌院學士(一滿一漢)給皇帝講解經籍或推薦學者來講經。掌院學士為皇帝準備敕令及在「經筵」上所作的「御論」準備草稿,而在祭孔典禮上則充當司儀。

6310

庶吉士

從七

 

庶吉士是在翰林院進修的進士,日後有可能進入內閣,當時被人視為「儲相」。

6400

詹事府

 

 

詹事府是輔導皇太子的機構。設詹事、少詹事、府丞等正官。下設左右春坊和司經局。春坊官有大學士、左右庶子、左右諭德、左右中允、左右贊善、左右司直郎、左右清紀郎,分管與太子相關的各種事務。司經局設洗馬、校書、正字等官,負責圖書的整理刊輯。

清朝自雍正以後,實行祕密建儲制度,不預先明立太子,雖設詹事府,但無職事,只作為翰林官的升轉之途。

6402

少詹

正四

原為良超店,疑應為良起居。

 

6500

中書科

 

 

中書科,設中書舍人,承辦書寫事務。

6600

內務府

 

 

內務府的全稱是總管內務府衙門。主管宮禁事務。凡皇帝的衣食住行,皆由該府承辦。長官是總管大臣,由滿族王公大臣兼任。下設堂郎中、主事、筆帖式等。統領七司三院(苑)。

廣儲司掌管庫藏;都虞司掌管內府護軍及畋漁之事;會計司掌管內府帑項出納,莊園及選用太監、宮女;營繕司掌管宮院繕修;慶豐司掌管畜牧;慎刑司掌管上三旗(鑲黃、正黃、正白)刑獄案件;上駟院掌管御用馬匹;武備院掌造器械;奉宸苑掌管景山、三海(北海、中海、南海)及天壇齋宮。

圓明園、暢春園、萬壽山、玉泉山、香山、各地行宮,因與皇帝駐蹕有關,也歸內務府管理。

此外,內務府還掌管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管理慈寧宮、奉寧宮處,文淵閣,武英殿修書處,養心殿造辦處,御藥房,敬事房等。敬事房也稱宮殿監辦事處,是管理宦官的機構。內務府是清朝最龐大的機構,設官也最多,僅職官就有三千多人。

6601

總管

從三

原缺官品,估計為從三。